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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深交所就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拟从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两端完善制度安排:一方面强化董事会秘书职责定位,细化其在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促进治理合规、推动内外部有效沟通等方面职责,并要求将董秘履职嵌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流程,明确董事、高管及职能部门配合义务和履职不畅报告机制。另一方面完善董事、高管任职管理与履职监管,严格董秘任职资格与经验要求,规范选聘及解聘程序,健全薪酬激励约束和忠实勤勉义务约束,并同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强化上市公司独立性与同业竞争监管要求。

正文

深交所就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强化董秘职责定位,完善董事、高管任职管理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强化董秘职责定位。细化董秘在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促进公司治理合规和推动内外部有效沟通等方面职责。二是健全董秘履职保障。要求将董秘履职嵌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流程,明确董事、高管、各职能部门等应当积极配合董秘履职,完善履职不畅的报告机制等。三是完善董事、高管任职管理。严格董秘任职资格,要求董秘应当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规范董事、高管选聘及解聘程序,防范不适格主体任职。四是加强董事、高管履职监管。要求公司健全董事、高管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细化董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加强董秘履职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等。五是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监管要求,明确同业竞争相关规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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