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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表示,为防止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具有国际法效力文件明确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可能促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日本宪法亦对军力、交战权和战争权作出严格限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中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决定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向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及其他有助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最终用户用途出口,并将对违规转移或提供相关物项的组织和个人依法追责。
正文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指出,为了防止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日本宪法对军力、交战权、战争权也作出了严格限制。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方决定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向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日本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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