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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新日股份公告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浙江新日)80%股权转让给浙江鑫日新材料有限公司(鑫日新材料)。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4551.06万元。交易完成后,浙江新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相关资产与经营成果并表范围随之调整。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重要经营决策与信息披露内容,后续以交割进展及对财务影响的披露为准。

正文

新日股份:拟以4551.06万元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日80%股权 新日股份公告,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新日")80%股权转让给浙江鑫日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鑫日新材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4551.0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新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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