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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早前已被裁定罪成;同案《苹果日报》三间公司亦被裁定相关罪名成立。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法庭自今日起一连四日处理各被告求情。控方指量刑可按涉案行为严重性分层,依据《香港国安法》重大者可判10年以上至终身监禁,积极参与者可判3至10年。已认罪的“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与李宇轩先后求情,辩方强调二人认罪并配合调查、向警方提供重要证据及指证他人,争取减刑一半并将刑期降至10年以下。
正文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 陳梓華李宇軒代表求情冀減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早前被判罪成。同案《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亦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法庭今日起一連四日處理各被告求情。 案件繼續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控方提出,法庭量刑時,可考慮按各被告涉案行為等的嚴重性作考量,根據《香港國安法》,若罪行重大,可判處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積極參與者可判囚3至10年。 《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連同「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早前已認罪,陳梓華及李宇軒首先求情。 代表陳梓華的資深大律師指出,陳梓華與警方全面合作,指證被告黎智英,因此提出減刑一半,刑期少於10年,並可考慮3分2的刑期扣減。 代表李宇軒的資深大律師提出,理應以10年作為量刑起點,建議考慮到被告認罪及配合調查並提供重要證據,減刑一半。 2026-01-12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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