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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裁定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一案,国安法指定法官续就求情开庭。律政司引述医疗报告称黎智英身体状况正常,体重与还押前后相近,曾称趾甲感染等不适已获处理,听力检查亦无恶化。辩方称其78岁并有高血压及心脏问题,漫长监禁影响大。控方又指单独囚禁属被告意愿,并强调罪行严重,法庭需全面评估各被告角色与案情以量刑。
正文
控方指黎智英身體狀況良好 身體不適已妥善處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罪成。同案《蘋果日報》3間公司亦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張素蘭及李運騰繼續開庭處理被告求情。 律政司在庭上引述黎智英的醫療報告指出,黎智英身體情況正常,最近體重79.2公斤,而還柙時是約80公斤,身高體重指數(BMI)接近一樣,以亞洲成人標準來說屬肥胖。控方亦指,黎智英曾提出身體不適,包括趾甲受感染等,經妥善處理後,未有就此提出問題。黎智英亦提及聽力出現問題,醫生去年已為他檢查,聽力未有惡化。 辯方指出,黎智英還柙期間曾重約86公斤,又指被告已78歲、有血壓高及心臟問題等,漫長監禁會帶來很大影響,又指並非投訴還柙期間的待遇。 至於單獨囚禁爭議,控方指是基於被告個人意願。法官李運騰亦指,以單獨囚禁作為額外懲罰,與被告提出單獨囚禁是有分別,被告可選擇取消這安排。 另外,控方提出,本案涉及的罪行嚴重,法庭需考慮被告是否「罪行重大」。法官林運騰提問,若被告屬「罪行重大」,是否意味要判處較高刑罰。控方說,法庭需要全面評估,包括各被告的角色、案件的嚴重性等而作出量刑。 其餘涉案被告包括《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社論主筆羅偉光及楊清奇;「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他們早前已先後認罪。 2026-01-12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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