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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7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该法于1986年1月20日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先后在2000年10月31日、2004年8月28日、2009年8月27日、2013年12月28日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作出四次修正。本次修订在既有立法基础上对渔业领域法律制度作出更新,作为规范渔业生产经营与管理、维护渔业秩序和推动渔业发展等工作的法律依据。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https://www.news.cn/politics/20251227/72f006650dd14a8da5af1ba23353c8e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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