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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香港法改会就“依赖电脑网络的罪行及司法管辖权事宜”提交报告书,建议以5类电脑网络罪行建立更明确规管框架,包括未经授权取览程式或数据、非法截取电脑数据、干扰电脑系统等,并提出16项最终建议。小组主席陈政龙解释,若未经授权入侵取数可构成相关罪行;如有证据显示意图或目的为实施其他犯罪,可构成加重罪行,最严重可判处终身监察。法改会同时建议为部分罪行设置免责辩护或豁免,例如取览行为须符合合理性,且限定持牌或获认可从业员为真正网络安全目的进行;为保护儿童或教育、科学与研究目的取览亦可作为抗辩。

正文

法改會倡規範5類電腦網絡罪行包括非法取覽程式及截取電腦數據等 法改會就「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及司法管轄權事宜」提交報告書,就非法取覽程式或數據;非法截取電腦數據;干擾罪等5類罪行,提出16項最終建議。 法改會電腦網絡罪行小組委員會主席陳政龍表示,就非法取覽程式或數據罪,是指未獲授權下取覽程式或數據,典型例子是黑客入侵電腦獲取數據。如果有證據證明意圖或目的是為進行其他犯罪活動,可以構成加重罪行,最嚴重可判處終身監察。 就這5類罪行,法改會建議可就當中的部份罪行提供免責辯護或豁免,以非法取覽程式或數據罪為例,其免責辯護建議需加入合理性要求,並為資訊科技行業內某界定類別人士訂定免責辯護,只有持牌或經認可的從業員,才可為網絡安全目的而作出取覽,並要符合真正的網絡安全為目的。另外,如為保護兒童或為教育,科學或研究目的而取覽,都可成為免責辯護。 2026-01-09 1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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