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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自2026年1月5日0时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下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成人旅客每人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20元,分别较此前下调10元和20元。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及儿童按减半政策执行: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人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免收。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将直接降低旅客购票附加成本。

正文

2026 年 1 月 5 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 自 2026 年 1 月 5 日 0 时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下调。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 1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收取 20 元,分别下调 10 元和 20 元。 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享受减半收取政策,即 800 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 10 元,800 公里以下(含)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规定享受成人普通票价 10% 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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