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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上海期货交易所通报称,一组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于1月12日在相关合约上进行日内开仓交易时,账户组开仓量首次超限并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交易所认定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决定对相关客户在相应合约上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以遏制异常交易、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与风险控制要求。

正文

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 1 月 12 日在相关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 1 次达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 16 条规定,交易所决定对相关客户在相应合约上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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