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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针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密集发布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商务部表示,中方注意到欧方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安排。其中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成效,对中国产品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拟在未来三年逐年提高,既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与发展趋势,也对中方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中方认为相关做法涉嫌违反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原则,并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正文

问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欧盟近日密集发布 CBAM 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注意到,欧盟近日密集发布 CBAM 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包括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内容。其中,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这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中方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欧方有关做法不仅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 "最惠国待遇" 和 "国民待遇" 等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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