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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1月4日通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对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沙君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其理想信念崩塌,在党内搞政治攀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有关部门决定对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终止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正文

新华社南宁1月4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1月4日通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沙君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沙君俊理想信念崩塌,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投机钻营,在党内搞政治攀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沙君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沙君俊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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