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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公司早前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成,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就多名已认罪被告处理求情。前副社长陈沛敏称深感后悔,指其案中角色轻微且因法律无知犯案,提及筹款的“苹果慈善基金会”曾协助逾60万人,建议以10年为量刑起点并因认罪减刑。总编辑罗伟光、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及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亦以参与度有限、慈善贡献与悔意求减刑。法官李运腾质疑为何在黎智英再被捕后才下架相关节目文章,并要求辩方补充基金成立背景及各被告角色资料。

正文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 多名認罪被告續求情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日處理多名被告的求情。 已認罪的《蘋果日報》前高層繼續逐一求情,時任副社長陳沛敏一方指,她自1996年起加入《蘋果日報》,曾採訪報道國際大事。求情信中表明很後悔,完成服刑後會退休、照顧家人。求情提到,她有負責「蘋果慈善基金會」籌款,基金幫助逾60萬人。她在案中角色輕微,被告黎智英被捕後,公司法律部門無提出警告或建議停止相關操作,犯案出於對法律無知,建議法庭採用較低量刑起點為10年,考慮她認罪等因素可獲減刑一半。 法官李運騰認為,黎智英被捕後,《蘋果日報》編採人員應更謹慎,質疑為何在黎智英再被捕後,才將有關節目及文章下架。 另一名被告、《蘋果日報》時任總編輯羅偉光一方求情時指,他是「蘋果慈善基金會」的董事,希望法庭考慮判刑時,接納他已認罪及求情內容。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一方較早前求情時指,被告品格良好,捐出壹傳媒500萬股予「蘋果慈善基金會」協助弱勢社群。被告案中參與度相對輕微,已有悔意,以監禁10年為量刑起點,建議法庭減刑一半或以上。 法官李運騰提出,3名被告求情時均提及與「蘋果慈善基金會」有關,要求辯方提供更多資料,釐清基金的成立背景及被告的角色等。 至於《蘋果日報》時任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一方求情時指,他在案中角色有限,只負責中文印刷版,出任總編輯時間不長,並非決策者,建議法庭判處較低刑期。 2026-01-13 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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