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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聚石化学公告称,公司于1月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查明,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亿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24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时任高管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至180万元罚款。
正文
聚石化学: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罚款240万元 聚石化学公告,公司于1月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亿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80万元;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鹏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伍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对冠臻科技时任总经理徐建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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