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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ST正平公告称,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通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生光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此次冻结数量为117855273股,占其持股的97.20%,占公司总股本的17.33%。冻结起始日为2026年1月7日,到期日为2029年1月4日。冻结原因为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申请对其所持股份采取司法冻结措施。
正文
*ST正平:控股股东金生光所持总股本的17.33%股份被司法冻结 *ST正平公告,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生光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数量为11785527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7.20%,占公司总股本17.33%。冻结起始日为2026年1月7日,冻结到期日为2029年1月4日。冻结原因为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申请将金生光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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