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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已对王自如签发限制消费令,涉及其与惠州市惠阳区岐山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信息称,案号为(2025)粤1303执2153号,申请执行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2025年7月2日立案,执行标的2,464,656.00元。因王自如及关联公司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此前其曾因被执行3383万元而被采取冻结股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任职信息显示,王自如名下关联4家企业,其中2家处于存续状态。

正文

IT之家 12 月 29 日消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对王自如签发限制消费令,案涉其与惠州市惠阳区岐山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一同被执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这是王自如近期再次因债务问题被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信息显示,该案案号为(2025)粤 1303 执 2153 号,申请执行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案件于 2025 年 7 月 2 日立案, 执行标的金额为 2,464,656.00 元 。因王自如及关联公司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IT之家注意到,此前王自如曾被执行 3383 万元,并因此案被冻结股权、限制高消费。任职信息显示,目前,王自如名下关联 4 家企业,其中 2 家为存续状态,包括深圳市悦宸汽车美容有限公司等。 相关阅读: 《 王自如被恢复执行 1.94 亿,"回应"称没有对赌协议、3-5 年还清回购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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