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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及配套评估指标体系,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创建项目为中央批准保留的示范项目,修订旨在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实效并发挥示范引领。新规完善创建目标与任务,提出到2035年形成网络市场治理体系,并新增促进数实融合等要求;同时将创建周期调整为不少于3年,明确未通过评估可再次申报,并进一步厘清各参与方职责分工。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创建项目是获中央批准保留的示范项目,修订旨在减轻基层负担、增强实效、发挥引领作用。《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完善创建目标、任务,强调到 2035 年形成网络市场治理体系,增加「促进数实融合等」为创建任务。优化工作方案,将周期调整为不低于 3 年,明确未通过评估可再申请。明确职责分工,厘清各方在创建中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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