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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消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12月27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该法作为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法律依据,主要面向国家机关、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等领域,对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推广使用、相关管理与保障作出规定,为语言文字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并对社会公共交往与信息传播产生影响。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https://www.news.cn/politics/20251227/40581e6d0a25433fb0035a9d9bd9a04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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