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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7号公告称,2025年1月10日应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申请,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开展期终复审调查。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建议,委员会据此决定自2026年1月14日起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预计将对相关进口成本与光伏上游原料供应格局产生影响。

正文

【商务部:对原产于 #美国 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2025年1月10日,应 #中国 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7号 #公告 ,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6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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