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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11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提出15条举措引导外资企业以股权并购、增资扩产等多种方式在沪及境内再投资。措施强调完善项目协调服务,优化土地等要素配置,支持技术升级改造和加大研发创新,鼓励参与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并对医疗器械转产、药品批发多仓协同、食品连锁经营等环节简化流程。同时落实利润再投资税收政策,优化外汇登记与资金使用,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并拓宽融资渠道,以提升外资再投资便利度和产业导入效应。
正文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 11 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在鼓励企业境内再投资方面,共 15 条,包括:支持多种方式再投资、强化项目协调服务、优化土地要素配置、鼓励技术升级改造、引导支持国内生产、支持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支持参加服务业对外开放试点、简化医疗器械转产流程、开展药品批发多仓协同、便利食品连锁经营、落实利润再投资税收政策、引导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优化外汇登记和资金使用流程、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拓宽再投资融资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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