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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则》共38条,重点包括细化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内外部沟通等职责;从信息获取、履职平台与救济等方面健全履职保障;提高任职专业素养与合规要求、限制可能冲突的兼任并要求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同时强化责任追究,要求公司定期开展履职评价与内部追责。对上市公司发生违法违规且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将严格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处罚。

正文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但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严格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处罚】 #中国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则》共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职责范围。细化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外部沟通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二是健全履职保障。从信息获取、履职平台、履职救济等多方面提供保障,促进董事会秘书充分依法履职。三是完善任职管理。提升董事会秘书任职的专业素养及合规要求,禁止可能有职责冲突的兼任。要求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要求上市公司内部定期开展履职评价和内部追责;对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但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严格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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