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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工业和信息化部31日发布通知,组织开展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申报对象为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额定能量大于2千瓦时的动力电池产品,动力电池包生产企业承担申报主体责任。通知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试运行阶段,企业需完成不少于5款典型电池包产品的碳足迹申报,第三方核查机构配合核查并出具报告;自2027年1月1日起转入常态化申报管理。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31 日发布关于开展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范围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额定能量大于 2 千瓦时的汽车动力电池产品,动力电池包生产企业承担申报主体责任。据悉,自发布通知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为申报试运行阶段,动力电池包生产企业应完成本企业不少于 5 款典型动力电池包产品的碳足迹申报工作,第三方核查机构应配合开展数据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常态化申报管理。(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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