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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并于1月7日对外披露。办法以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为监管重点,细化身份核验登记、信息报送、培训、分级分类管理、平台内违法处置、风险识别处置、交易信息保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责任义务,同时划定虚假宣传、商业诋毁、销售或提供违法商品服务等行为红线。两部门将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明确违法行为管辖原则,并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推动行业合规发展。

正文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压实责任义务,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   办法系统规定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包括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信息报送、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平台内违法行为处置、风险识别及处置、交易信息保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   办法明确划定了行为红线,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商业诋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违法商品或者服务等。同时,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的义务,包括信息公示、核验实际经营者信息和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实时管理直播间互动内容、事前合规审核、实施明码标价等方面。   办法规定,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直播营销人员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等,在与直播间运营者的商业合作以及直播选品中履行必要的核验义务。   办法提出,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建立健全两部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同时明确有关主体违法行为的管辖原则,对有关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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