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Back to Feed

总结

中国东方航空发布通知称,自2026年1月5日起销售的国内客票将调整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标准: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20元。按规定享受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购买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及因公致残人民警察,800公里及以下免收、800公里以上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起征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1月5日前售票如改期至1月5日(含)后,已收费用不退不补。

正文

IT之家 12 月 31 日消息,中国东方航空今日发布通知,自 2026 年 1 月 5 日起销售的客票,东航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IT之家从公告获悉,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 800 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1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20 元 。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 10% 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 50% 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 800 公里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费;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 10 元 。 另外,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 年 1 月 5 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