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Back to Feed

总结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销售费用监管要求,明确不同类型基金认(申)购费上限:主动偏股型基金不得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8%,其他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5%,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3%;其他基金可参照上述水平约定收费标准。此举旨在推动基金销售环节降费与规范定价,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促进行业回归长期投资与更透明的费用体系。

正文

中国证监会 :对于主动偏股型基金,收取的认(申)购费应当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 0.8%;对于其他类型的混合型基金,收取的认(申)购费应当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 0.5%;对于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收取的认(申)购费应当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 0.3%;对于其他基金,可以参照上述费率水平约定收取标准。
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