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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美国财政部与国税局发布拟议新规,面向制造或进口特定品牌处方药的企业,调整其应缴纳的年度品牌处方药费用计算与适用规则。该提案旨在更新《品牌处方药费用条例》,使其与《通胀削减法案》下实施的新版“制造商折扣计划”衔接。新计划要求制药商向Medicare Part D受益人在“初始保障阶段”和“灾难性保障阶段”提供折扣,可能改变企业费用分摊与合规安排并影响行业成本结构。

正文

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IRS)针对制造或进口特定品牌处方药的企业,就其应缴纳的年度费用提出了新规定。 该提案旨在更新《品牌处方药费用条例》,以反映根据《通胀削减法案》实施的新版 "制造商折扣计划"。 该计划要求制药商为 Medicare Part D(联邦医疗保险 D 部分)受益人提供折扣,涵盖 "初始保障阶段" 和 "灾难性保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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