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utine国内 · 民生交通事故公共安全管理无人配送车+2报道指,随着无人配送等功能性无人车上路增多,发生交通事故后其身份应算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装备”,以及责任如何认定仍缺乏上位法依据。从业人员称国家层面尚无统一资质与定义,各地仅以政策文件允许上路,并分别称“低速功能型无人车”“无人载具”“无人装备”,企业被迫适配不同标准,影响规模化推广。专家建议事故处理中企业主动提供运行数据协助交警认定,责任可先按交通事故规则处理,若系产品缺陷再由运营方向生产商追责,并可优先就无人配送车开展专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