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主席齐同生受贿案一审宣判死缓(2025年)公共安全管理反腐败法律解释2025年12月16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已追缴的违法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法院查明,2004年1月至2021年11月,齐同生利用在宁夏发改委、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协及全国政协相关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采矿许可证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工程承揽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1.11亿余元。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综合未遂、如实供述、主动交代、认罪悔罪、退赃及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等情节依法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