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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修订《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支付机构分类评级工作按修订办法执行。央行分支机构将结合评级结果,对支付机构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备付金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系统安全、反洗钱措施及经营稳健性等合规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并须在每年6月30日前以行发文形式报送初评报告和结果,以强化监管与风险防控。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出,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支付机构分类评级工作按照修订后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结合分类评级情况,综合评价支付机构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备付金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系统安全、反洗钱措施、经营稳健性等方面的合规性,并于每年 6 月 30 日前以行发文形式将支付机构分类评级初评报告和初评结果报送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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