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锂电池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2025年11月起)出口管制大宗商品新能源车+1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5年第58号,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出口管制法》等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对锂电池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管制范围包括重量能量密度≥300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以及制造电池、正极材料和石墨负极材料的关键设备与生产技术,并涵盖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前驱体、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及人造石墨等。出口经营者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按要求在报关单备注栏如实标注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及编码或参数;填报存疑的,海关可依法质疑并不予放行。该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实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