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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符合年限条件的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车或2.0升及以下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补贴。报废更新购买新能源车按新车价12%补贴、最高2万元;报废更新购买燃油车按10%补贴、最高1.5万元;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车按8%补贴、最高1.5万元,购买燃油车按6%补贴、最高1.3万元。细则要求完善信息系统与跨部门核查对接,全国平台提供数据比对支撑;并提出原则上3个工作日受理、15个工作日审核、30个工作日内兑付,强调公平竞争、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
正文
IT之家 12 月 31 日消息,商务部等 8 部门办公厅今日印发《 2026 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下称《实施细则》)。 2026 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3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 12%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 最高 2 万元 ;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10%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 最高 1.5 万元 。 2026 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8%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5 万元; 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6%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3 万元。 《实施细则》提到,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功能,健全本地区商务、公安、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机制,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审核效率。各地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按统一标准与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对接,通过数据接口按要求实时全量推送补贴申请发放等相关数据。 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连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数据,为地方提供报废乘用车回收和注销登记、新购置乘用车注册和转让登记、乘用车旧车转让登记、新能源乘用车车型、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的乘用车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辅助高效开展补贴申请信息审核工作。 2026 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为各地提供相关信息核查比对服务。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原则上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0 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 。 IT之家注意到,《实施细则》还称,各地要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 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汽车以旧换新 ;不得要求将拟转让或报废的旧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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