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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如在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该安排旨在降低换房税负,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并对房地产交易活跃度产生促进作用。
正文
» 2、税务总局:卖房后1年内重新买房 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房产个税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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