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Feed
总结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发布政策称,将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于市场重新购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税予以退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已缴税款全额退还;新购金额低于转让金额的,按新购金额占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以减轻换购成本、支持住房交易。
正文
【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等三部门: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