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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北京市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供应的工业用地、工业研发用地、科研用地和仓储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以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般产业项目用地出让年期原则上不超过20年;对产业园区内相关项目、国家级重大产业项目以及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投资强度大、回报周期长的市级、区级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可按30至50年期出让。
正文
北京市《关于加强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日前印发。《意见》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供应的工业用地、工业研发用地、科研用地、仓储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一般产业项目用地按照不超过 20 年期出让。针对产业园区内的相关项目,国家级重大产业项目以及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投资强度大、回报周期长的市级、区级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可按照 30 至 50 年期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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